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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2 / 2)

  简乔的皮肤常年带着病态一般的苍白,漆黑眼眸布满重重迷雾,仿佛能吞噬一切光亮。他是俊美的,但这份俊美不含一丝朝气、阳光或者清澈的东西在里面。

  如果非要形容的话,他更像是一朵盛开至荼靡的花,香甜中夹杂着即将腐败的气息。他是华美的、神秘的、引人沉迷的,同时也是阴郁的、颓废的,甚至是行将凋零的。

  有时候,二组组长甚至会觉得坐在自己眼前的这个男人不是真实存在的,而是一团雾气,轻轻用手一挥就能消散。

  胡思乱想中,扑到办公桌上的女人哀哀切切地说道:简乔,你知不知道我快死了!跟我结婚吧,求你!

  她伸出手,试图拽住简乔的领带,却被随后赶到的秘书用力拖走。

  简乔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静静看着这一幕,漆黑双眸依然弥漫着浓雾,全然没有情绪上的反应。这样的痛苦哀求他听得多了,这样的绝望面容他也见得多了。

  你别闹了!我们简总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他凭什么和你结婚?你治疗癌症的钱还是我们简总出的,你不要得寸进尺!

  秘书真的很愤怒,所以语气显得格外严厉。

  这个女人只是与简乔单独待了一夜而已。更确切地说,简乔坐在沙发上,静静听女人唠叨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他还付给女人一笔极丰厚的酬劳,以补偿一整晚的口干舌燥。

  两人之间什么都没发生。常年失眠的简乔需要在夜晚降临的时候得到一份陪伴,或者聆听一些毫无意义的话语。如此,他才能驱走那些如影随形的噩梦。

  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只要能絮语一整夜,不致让死寂和孤独降临,简乔都是欢迎的。而他的这些举动引发了外界的误会和猜测,于是一顶渣男的帽子便扣了上来。

  女人曾经陪伴过简乔一夜,但她显然不知道何谓界限。从追求到追逐再到疯狂纠缠,女人的行为正一步一步升级,然后彻底失控。

  半个月之前,女人打来电话,说自己得了癌症,求简乔看在她时日不多的份上与自己结婚。

  简乔当即便给女人打了五十万治疗费,那个结婚的请求自然而然被他忽略了。

  秘书曾经提醒他查证一下事情的真假再给钱,简乔却语气淡淡地说道:生命很重要,给她吧。

  生命很重要,所以一定要好好活着,这是简乔一直以来信奉的理念。

  能让女人活下去,五十万而已,对他来说真的不多。

  但他的善意并未换来好的结果。女人从包里掏出一把匕首,狠狠划破秘书的手臂,然后发疯一般捅进了简乔的心脏。

  剧痛贯穿了简乔的身体,也让他布满迷雾的双眸首次显露出惊讶的神色。他握住女人不断往前刺的手腕,嗓音沙哑地询问:为什么?

  他不明白,女人为何要杀了自己。

  因为我爱你啊,所以哪怕是死,我也要把你一起带走!我们永远不会分离。女人神经质地笑着,喜悦的表情里带着无比的满足。

  爱?又是因为爱?

  所以,爱是得不到就毁灭吗?

  简乔低下头,看着自己染满鲜血的胸膛,竟也破天荒地笑了笑。

  多年前的那个噩梦终究还是从深深的江底浮上来,握住他的脚踝,将他往那个早已等待许久的黑暗深渊里拖去。他眼里的迷雾终于散开,可是里面依然没有一丝亮光,因为死亡已经把所有光明都夺走了。

  大人,您终于醒了!太好了,迪索莱特城有救了!

  刚睁开眼睛,简乔的耳边就传来这样的话语。

  他捂住胸口慢慢靠坐起来,这才发现说话者正站在自己床边,眼里饱含泪水,一幅受了极大惊吓的模样。对方有着满头红发和深邃的眼窝,显然是欧美人的长相,而且仔细回想,他刚才说的也是英语,而非华文。

  简乔用力摁了摁心脏,感受那微微的刺痛,这表明他的确还活着。

  站在床边的男人握住他细瘦的手腕,苦口婆心地劝慰:大人,求您别再折磨自己了,您的父母已经去了天堂,永远不会再回来了。您现在最应该做的是好好活下去!您的子民需要您;您的城邦需要您;您的仆人也需要您!求您快快挣脱绝望的束缚,高兴起来吧!

  男人使用的是古英语,语法结构和遣词用句与现代英语大为不同。

  身为现代人,简乔本该听不懂这些话,但神奇的是,他竟然能像理解母语一般理解这其中的含义。

  他立刻看向放置在床对面的一扇玻璃屏风,从模糊的剪影中看见了一个半靠在枕头上,与自己一样苍白、消瘦、阴郁,五官却更为深邃艳丽的青年。

  曾经的简乔死了,而现在,他似乎在另一个时空,以另一个人的身份活了过来。

  意识到这一点,简乔捂着胸口的手慢慢放下,改为扶额叹息。

  他的叹息声很低沉,很疲惫,却又透着庆幸。

  无论如何,对他来说,能继续活着就好,哪怕他将再次面对那些永无止境的噩梦,也将再次被某个突如其来的灾难拖入深渊

  第 2 章

  五年后:

  几架豪华马车行驶在漫漫浓雾之中,浓雾深处依稀可以看见一栋栋低矮破败的,由石头堆垒的建筑物。

  这几架马车的车门处均描绘着一朵线条细腻的银莲花,这是某个贵族的族徽。

  天空、大地、以及四周的一切都是灰色的,潮湿的空气从窗户的缝隙中钻入,带来一股木头霉烂的味道。

  最前面的一辆马车里,一名男子用力关紧车窗,嘟囔道:天呐,这股味道真是太难闻了!

  他捂住口鼻,仅露出一双满带厌恶的褐色眼眸。

  他上身穿着白色衬衣和红色的天鹅绒外套,下着黑色天鹅绒马裤和牛皮长靴,脖子与手腕等处喷了浓浓的香水,脸颊擦了香粉,染了胭脂,红色长发用一根白色丝带束在脑后,穿着打扮像贵族一般精致。

  但他并不是贵族,只是贵族的仆从而已。

  只要侍奉的主人拥有足够庞大的财富,像他这样的下等人也能过上比三流贵族更奢华的生活。

  他从衣兜里掏出一条洒满香水的手帕,在空中连续挥舞了好几下,然后用嘲讽的语气抱怨:难以想象伟大的格兰德也会有如此糟糕的地方!

  坐在他身旁的另一名仆人也讥讽道:五年前的迪索莱特城都比这里好上一百倍!

  然而并不是。

  迪索莱特取自荒芜之意。迪索莱特城原本是一座荒城,那里的子民终日食不果腹衣不遮体,连管理城池的老伯爵及伯爵夫人都因为常年吃不饱饭而染了重病,后来又因为出不起诊疗费,最终双双逝去。

  而格兰德取自伟大之意,格兰德城是一座伟大的城池,也是托特斯大陆最富饶的城池。它虽然隶属于格洛瑞帝国,却拥有完全独立的政治、军事、立法权。

  据说,格兰德城主的财富冠绝整个托特斯大陆。要不是因为娶了格兰德城主的嫡长女,查理三世根本坐不上国王的位置。皇后带来的巨额嫁妆和庞大军队帮国王扫清了一切障碍。

  也因此,格兰德城是比格洛瑞的首都波尔萨更具有知名度的城市,也是所有人都向往的梦幻之地。

  两名仆从把格兰德贬得一文不值,只是因为暴发户的攀比心理在作祟罢了。他们来自于迪索莱特城,而那里曾经是整个托特斯大陆最贫穷的地方。

  不过现在已经不是了。

  老伯爵去世之后,他们的小主人简乔伯爵大力发展花卉种植业和采矿业,又发明了独特的制香技术和珠宝加工技术,仅用五年时间就让迪索莱特城摆脱了贫困,成为了托特斯大陆数得上号的富饶城池。

  如今的迪索莱特城盛产顶级香水、花卉、脂粉与珠宝,而这几宗商品恰恰是所有贵族最为珍爱的宝物。他们愿意花大价钱从迪索莱特购置这些奢侈品。

  迪索莱特城每年缴纳的赋税都在增长,而且幅度很大,这终于引起了查理三世的注意。也因此,今年开春,掌管这座城池的简乔伯爵竟破天荒地收到了国王的生日邀请函。

  前往波尔萨参加国王的诞辰是检验一名贵族是否迈上金字塔尖的标志。毫无疑问,简乔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