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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感觉自己正处于熔炉之中,快要烧成灰。他急需一口温水,一块冰帕,以及一床棉被,或许还需要一个桶子来盛放呕吐物。

  他又冷又热,难受得无以复加。

  他想开口呼唤男仆,让他们立刻把温水、冰帕、棉被和桶子送过来,喉咙却红肿得发不出半个音。

  就在他快溺死在滚烫的空气中时,两名男仆拉开车门,送上了一瓶温水,一桶冰块,一条湿毛巾,以及一床柔软的棉被。

  濒死的简乔被拯救了。他额头覆着冰帕,身上裹着棉被,口里含着温水,无比疲惫地叹息道:你们怎么知道我需要这些东西?

  红发男仆一边催促车夫快些离开皇宫,一边低声回禀:这些东西都是雷哲大人送来的。他还给了您一张信笺。

  雷哲?

  简乔愣住了。他挣扎着从棉被里伸出手,微微颤抖的指尖试了几次才把信笺打开,却见上面写着一行龙飞凤舞的花体字:【我想,你最需要的是一个离开的借口。】

  所以,他之前的公然调戏,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光明正大离开的借口?他看出自己正在发高烧?

  简乔合上信笺,又用手撑住昏沉的额头,陷入静默。那种恶心想吐的感觉,奇迹般地消失了。

  过了大约三四分钟,他绵软无力地靠向椅背,用指尖轻轻触碰自己的眼尾,漆黑瞳孔里不知何时亮起一点星芒。

  这星芒微微闪烁着,久久不灭。

  第 13 章

  简乔匆忙离开了,雷哲却还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背影,瞳孔里闪烁着危险的光芒。

  安德烈亲王慢吞吞地喝了一口酒,用过来人的口吻给出建议:亲爱的,你刚才表现得太直白了,那样会把猎物吓跑的。

  雷哲十分了解安德烈亲王的丰功伟绩。这人曾用卑鄙下流的手段强占了一名男爵,然后又无情地把对方抛弃。他只能维持三分钟热度,却需要别人用一生的时间去治愈内心的伤口。

  仗着自己的兄弟是国王,他习惯了为所欲为。当自己也成为国王时,他会更加肆无忌惮。

  很明显,他看上简乔了。

  雷哲闭了闭眼,脑海中不受控制地显现出简乔刚才的模样。

  因为发高烧,那人的肌肤和头发被汗水打湿了一些,在灯火地照耀下散发出润泽的微光,叫人很想去碰一碰。他的脸颊和眼尾爬上一抹绯色,像天边最美的云霞。他瞳孔里盛满潮湿的泪意,看着别人的时候仿佛脉脉含情,又仿佛迷离懵懂。

  他像个孩童般脆弱,又像个误入人间的妖精。

  雷哲舔过他的手背时,他那滚烫的体温像是一把燎原的火,顺着舌尖一直蔓延到雷哲的心底。

  如果我真是一头狮子,当时我可能已经把他吃掉了。

  雷哲莫名其妙地冒出这个念头,然后便回味无穷地舔了舔自己尖锐的虎牙。

  他是我的猎物,你同意吗?他看向安德烈亲王,语气严肃地询问。

  既然已经帮了简乔一次,他不介意帮到底。否则,这些人会像水蛭一般缠上简乔。

  已经在心里把简乔意淫了无数遍的安德烈亲王不禁愣了愣。这是他近段时间发现的最美味的猎物,他真的不想放手。但莫安皇后和雷哲是他最强而有力的支持者,如果没有这两个人帮他在宫内宫外周旋,他根本得不到那顶皇冠。

  转瞬之间,安德烈亲王已经做出了权衡:当然,他是你的。

  话落,他举起酒杯朗声大笑:亲爱的,我预祝你成功!

  谢谢。雷哲举起酒杯与他相碰,眼里满是志在必得的光芒。

  所有人都哄笑起来。他们知道,只要雷哲没玩腻,那位花都伯爵就不是他们能随意触碰的物品。原本他们还打算把人强留下来,灌醉之后送上安德烈亲王的床,等安德烈亲王厌倦了,他们可以轮流与美人共度良宵。

  他们总是这样干,而那些从偏远之地赶来波尔萨追名逐利的小领主根本不敢反抗。

  有人在糜烂的生活中沉沦,有人在巨大的屈辱中毁灭,也有人逃之夭夭永远不再出现。不过,那又与他们何干?

  他们只要继续寻找下一个猎物,纵情享受下一轮极乐就够了。

  对这群人的本性了如指掌的雷哲太明白简乔将面对什么,所以他站了出来,虽然他还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之前,简乔与刘易斯公爵满场游走的时候,雷哲总会忍不住看向对方。

  因为高烧的缘故,那人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悄悄走到僻静的地方,然后轻轻甩头试图让自己清醒。如果这样还不行,他便拿出一瓶嗅盐闻一闻,甚至狠狠掐自己一把。

  偷偷摸摸做完这一切,他会用最优雅的姿态回到名利场,用委婉却又不失热烈的话语去恭维别人。

  没有人能抵挡他的魅力。

  他那张忧郁的脸庞连个像样的笑容都扯不出,别人却能因为他而朗声大笑。

  仅仅只是看着他的一举一动,雷哲就能感受到数不清的乐趣。而在此之前,雷哲早已经厌倦了华服、美酒、佳人、宴饮。相比于暗香浮动的名利场,他更喜欢血腥遍地的战场。

  如今,那人走了,雷哲也觉得意兴阑珊。他冲一名侍者招招手,沉声说道:送一箱最烈的酒过来。

  侍者依言而行。

  半小时后,雷哲带着一身浓烈的酒气,昂首阔步地离开宴会厅,在他背后,安德烈亲王和一众贵族已东倒西歪地躺了一地。总喜欢把别人灌醉的他们,遇见雷哲只有被灌得烂醉如泥的份儿。

  简乔足足在旅馆里躺了五天。这场病完全打乱了他的计划。

  五天之后,他终于恢复了一些力气,并决定在格兰德多待两个月,一则是因为他虚弱的身体根本经不起长途跋涉的折磨;二则,他还有很多事没做完。

  养病的间隙,他便带着两名男仆去视察自己的店铺。

  同一时间,雷哲在同一条街的另一家店铺里,邓肯男爵是这家店铺的主人。

  这套珠宝你喜欢吗?要不要我帮你送到莉莉丝小姐府上?邓肯男爵指着一条红宝石项链说道。

  我早就对莉莉丝不感兴趣了。雷哲百无聊赖地摆手,视线漫无目的地扫向街道。

  就在这时,一辆车门雕刻着银莲花族徽的马车缓缓从外面驶过。

  斜躺在沙发上的雷哲猛然坐直身体,意识到自己的举动太过突兀,便又懒洋洋地躺回去。然而,他瞳孔里闪烁的亮光却是无法掩盖的。

  他一会儿交叠起双腿,一会儿又改成大马金刀的坐姿,身体的不安分完全暴露了内心的躁动。不知道为什么,获悉那人就在不远处,他便怎么也坐不住。

  他清了清喉咙,故作严肃地问道:最近店里的生意怎么样?被抢走的顾客回来了吗?

  没有!顾客流失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你一定要想个办法帮我干掉竞争对手。邓肯男爵口中的竞争对手自然是指简乔的店铺。

  那我先去他们那边看看

  雷哲一句话没说完,一名老鸨便拉着自己的女儿冲进店铺,把手里的一个珠宝盒重重拍在柜台上,指着邓肯男爵的鼻子就是一阵痛骂。却原来邓肯男爵竟然把锆石当成钻石卖给她女儿,骗走了一大笔钱。

  所幸老鸨是个鉴定珠宝的行家,这才带着女儿风风火火地找过来。她手底下的姑娘们与很多大贵族都保持着亲密的关系,她自然不怕得罪一个小小的男爵。

  在店里骂完,她又跑到店铺门口去骂,惹得路人纷纷驻足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