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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2 / 2)


  心里一动,季从安往前靠去,轻轻地将头枕在沈琰的肩上,“我一直以为他会恨我。”

  “所以你才选择躲得远远地,不让他看见你,对吗?”沈琰叹了口气,轻拍着季从安的后背,“哪怕季家将你赶出家门,哪怕要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里的打拼,你都不敢再面对他,对吗?”

  “嗯。”就着沈琰的肩膀,季从安使劲地点头,害怕自己哭出声来,一直紧紧地抿着双唇,“我以为这样子,他会好过一点。”

  “傻瓜。”沈琰将她搂得更紧,好半天才说出这样一句话,“这世上,只有真心疼爱你的人,不会去计较你做了什么,而一直对你好。”

  那晚,季从安回到家里,就给季长风打了电话。

  她站在自家阳台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才有勇气开口,“哥哥,对不起。”

  “我不是说过,从来没有怪过你吗?”季长风沉沉地说,然后又补充一句,“下次,别再和我说这样的话了。”

  “我知道。”季从安笑了笑,“我就是特别想和你说,那时候你出事的时候,我一直没机会和你道歉,后来我逃走了,更没有机会,我一直很遗憾。”

  电话那头,没有说话的声音,只有季长风的呼吸声,这样子持续了许久。季从安试探性地问了一句,“哥哥,你还在听吗?”

  片刻,就得到了回应:“我在。”

  季从安神色认真,“我答应你,回去看爷爷。”

  “嗯。”季长风声音低沉,“我安排时间。”

  “哥哥。”

  她以为他要挂电话了,赶紧叫住他。

  季长风愣了一下,心也跟着错跳了一拍,“怎么了?”

  “爷爷,会原谅我吗?”她仍是害怕,之前害怕爷爷和哥哥不原谅自己,现在害怕爷爷不原谅自己。她的害怕,一直都在。

  听到这句小心翼翼的话,季长风面上的表情晦涩难懂,双眸暗了暗,低低地说道:“会的。”

  他将电话挂了,起身出了卧室,朝着季老爷子的房间走去。

  老爷子还没有睡,正躺坐在窗前的摇椅上,身边放着一台老式的收音机,一边听着里面播放的戏曲,一边跟着哼哼。

  季长风从床上拿了一张毛毯,走到老爷子身边,搭在他的身上,“爷爷,小心着凉了。”

  这时候,季老爷子才轻轻地睁开双眼,放在腿上的手也没有再打节拍,“怎么了?这么晚过来。”

  季长风搬了一张椅子在老爷子身边坐下,“我今天去看了从安。”

  老爷子怔了一下,面上看似风轻云淡,心里却早已翻腾,“你去看她做什么?”

  “前些日子,她出了些事情。”季长风看了一眼老爷子,见他正盯着自己,便继续说道:“有人似乎想伤害她。”

  “是谁?”老爷子一惊,直接坐了起来,搭在腿上的毛毯也掉了一半在地上。

  季长风摆手示意他冷静,然后捡起地上的毛毯给老爷子搭好,“她住的那个小区正好停电,监控也没拍下那人的具体样子,警方暂时还不能破案。”

  老爷子皱着眉,“那她岂不是很危险?”

  “嗯。”季长风也不瞒着他,“如果是蓄意而为,确实还可能再发生下一次。而且,不保证下一次她会安然无恙。”

  老爷子兀自思忖,等他回过神来,才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既然选择告诉老爷子这件事,就说明季长风已经做好了打算。只不过老爷子没想到他会说:“我打算将她接回来。”

  “接回来?”老爷子看不懂他,“当初是赶她出季家虽然是你父亲的主意,但是你是第一个点头答应的。为什么如今?”

  “爷爷。”季长风低低地叫了一声,转过头看着窗外漆黑的天,“那时候我必须答应,于父亲于她还有我们都是好的。”

  老爷子似乎猜到了什么,“这些年,你是不是一直在照拂她?”

  “不是照拂,是在保护她。”季长风否了老爷子,眼神清明透亮,“伯父过世后,伯母也改嫁了,我那时候就答应过她,这辈子我要好好保护她。她和父亲之间存在着那么大的矛盾,加上我失去了右腿,她心里定然是不好受的。只有走出季家,对她来说,才是最好的。”

  季长风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她的生命存在着危险,而我不能不顾着。”

  老爷子的手颤了颤,“长风,这些年,我一直不懂你。不过,你能这样想,爷爷很高兴,毕竟她到底还是你的妹妹。你伯父留下的唯一一个女儿。”

  “爷爷,我知道。”季长风接道,“我会尽快安排时间,让她和您见面,她很想您。您也是这样的,对吗?”

  “嗯。”老爷子重重地点了点头,眼角处竟然滑下了一滴泪水。

  ☆、chapter 40

  番外之郊游

  婚后,沈琰和季从安的生物钟步调开始不太一致了,即便睡在同一张床上,两人也能睡出个时差来,往往沈琰已经起床上班去了,季从安还睡得不醒人事。明明昨晚上两人是一起入的睡,谁知道第二天男女体力的差异立见高下。

  从安无限怨念地起床穿衣,从盥洗室洗漱出来,一眼便看到餐桌上的早餐,是沈琰备着的,餐盘下还留了张小纸条:‘热了再吃。’遒劲的笔迹每每都让从安羡慕,她练过许多年的书法,可写出来的字总不及沈琰的半分,她的字小家子气多了,难怪她的老师总嫌弃她“孺子不可教也”。

  不过,从安并不恼,因为沈琰属于她,他的字自然也属于她。如此一想,心情莫由来的舒畅。她用完沈琰准备的爱心早餐后,便去收拾行囊。昨晚睡前,两人约好去山上看日出,一个负责在家收拾行李,另一个则回去交代后事,不,是交接工作。

  一个男人接纳一个女人的表现之一是他愿意向她开放他的衣柜,季从安看着柜子里占了大半江山的自己的衣服,不由嘴角弯弯。她哼着小曲儿整理完自己的衣服,便去整理沈琰的,黑白灰三色整整齐齐地依次排列,倒是挺像沈琰的一丝不苟条理分明的性格。

  季从安好笑又无奈地抽了件厚毛衣出来,山上的气温不比这,还是多穿点为好,想了想,从安又伸手去够最里边的那件鲜少被沈琰问津的黑色长外套。从安印象中,这件衣服只在刚认识沈琰那会见过,后来就再也没见过,衣服上细微的小灰尘也再宣告着它被沈琰遗弃了,可从安却想象着自己被裹在大外套里的温暖模样,顺手就给取了下来。

  俗套的是她在叠衣服时摸到口袋里的小礼盒,暗红色的盒身,黑色的丝绒内衬,其上是一条黄金手链,简单到不能更简单的式样,唯一出彩的只有搭扣处js字样,是她和沈琰的姓氏首字缩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