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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先灭九人(2 / 2)

干掉最后一个放哨者,孟凡搜索着这间房间,意外地发现自己的光明铠甲正安静地躺在角落里,这伙人就算知道光明铠甲的好处,也无法承受三十公斤重的分量,所以这副铠甲对他们而言没什么用处。

孟凡将光明铠甲穿在身上,顿时信心大增,房间里还有一些水和食物,童梦谣早已经又饥又渴,忙狼吞虎咽的吃了些垫垫空空如也的肠胃。

下面要对付的人分住在两个地方,形成一个犄角阵,无论对付哪一边的人,都有可能惊动另一边的人,于是孟凡要童梦谣藏到房顶上去,一旦另一边的人前来增援,就开枪消灭,而他负责将另外六个住在加油站后院的匪徒干掉。

住在这个院子中的匪徒头目一个叫白成功(即老二),一个叫陈重义(即老三),两个人原本是附近的村民,灾难发生后带领一部分身强力壮的村民逃到加油站,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打算打劫过往的行人,直到后来有八个带着枪的人来到了这里,他们一起击退了来袭的零星丧尸,一起成为了这里的霸占者。

白成功是这里的老二,孟凡杀进他的卧室的时候,他还在睡梦当中。听到外面的响动,他立刻拉亮床头的灯。

由于这里有足够的燃油带动发电机,因此他们可以用上末世里非常奢侈的电。

灯亮了,一个身上染满鲜血的男人正站在他的卧室中,手里举着带血的军刀。白成功大吃一惊,急忙去摸床头的枪,但对方的速度远快过他,早已抢先将枪拿在手里,白成功摸了个空,立即抽出绑在腿上的匕首刺向孟凡。

孟凡冷冷一笑,对方的速度在他眼中就像电影中放慢了的镜头。他一扬手中的刀,用刀背将对方打倒在地,白成功觉得脖子如同断掉般烧灼的痛,接着小腹被踢了一脚,失去反抗的能力。

“二哥!”房间里又冲进一个男人,正是和白成功同村的陈重义,他住在另一房间里,听到动静后起身直奔白成功的房间而来,他看到外面的四具尸体赶紧举枪冲进白成功的房间,正当他举枪的瞬间孟凡早已一刀砍出,将他手中的枪砍成两截。

陈重义大吃一惊,对方的速度快到他根本就看不清楚,又如何能与之抗衡。孟凡砍断他手中的枪,便不再出手,而是拿起桌子上的一根鸡腿美美的吃了起来,对眼前的两个人视若无睹。

陈重义出现了片刻的尴尬,很明显他不是孟凡的对手,但就这样一动不动的站着,似乎也不像个样子,总得象征性的与对方搏斗一下。

片刻迟疑,陈重义已经看到孟凡其实只有一只右手,而左臂上套着一把古怪的弯刀,正是这柄刀砍断了他手里的枪。

“你是陷阱里的那个人?”

“你们这里做的鸡腿味道还不错。”孟凡笑着说:“还有吗?再给我拿两根出来。”

“在箱子呢?想吃自己拿。”陈重义回答道。

“你们老大叫什么名字,有什么特殊的能力?”孟凡结束毫无意义的聊天,开始正面提出问题。

陈重义突然哈哈笑了:“你以为我会贪生怕死,那你就错了,从我这里你休想得到一句真话。”

“是吗?如此说你还是一个硬汉,但你应该知道这样的后果。”孟凡冷笑着。

“不就是死吗?自从灾难出现后,自从我的家人全部变成丧尸以后,我知道这一天迟早会到来,我每天生活在恐惧里,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等待死亡。”

孟凡有些诧异,没想到这伙人当中竟然还有这么看透生死的人类,如果在平时,孟凡真想好好劝劝他想开些,但现在不是平时。

“如果你以为如此说我就会放过你,那你就错了。”

“我从来没这么想过。”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和我一起来的那个女孩,你碰了没有?”

“何止碰过,我是第二个强奸她的人,能玩到不同的女人,是我活着的唯一乐趣。”

孟凡深吸了一口气,“凭你是个硬汉子,我让你死个痛快。”说完孟凡手起刀落,将陈重义的头砍了下来。

孟凡将头转向白成功,冷冷问道:“你呢,你是否也愿意像他一样去死呢?”

白成功的脸瞬间变得惨白,哆嗦着说道:“我,我虽然也觉得活着很辛苦,但我还是想活着,而且我和他不一样,我还有一个十五岁的女儿,她和我们村其他几个女人都藏在离这里二里的刘庄,我想活下去。”

“那好,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老大叫朱翔,外号九命猫妖,据说以前是道上的人,灾难发生前就做过杀手杀过人,他枪法精湛,上一次如果不是我们提前出手,你们很难活着逃到陷阱。”

孟凡冷冷一笑,如果对方知道他的本事,想必就不会这么说了,“那他有什么超常人的本事吗?”这才是孟凡真正关心的,所谓杀手的虚名,用来吓唬小孩子还行,孟凡却没有任何感觉,再说了,谁知道是不是和童梦谣一样是冒充的。

“他擅于搏击。”

“搏击?一拳能打死泰森,一脚能踢死一头牛那样的搏击吗?”

“大哥真会开玩笑,哪有那么厉害的人!”

孟凡也笑了,只要对方是一个普通人类,就算他是射击之王加搏击大赛冠军加大力士比赛冠军,终究还是受到人类体能极限的限制,对付其他普通人他是高手,对付孟凡这样的超能力者就无所谓了。

这就像是一支体格健壮的老鼠对阵花猫一样,健壮的鼠肉只能让花猫更加饱餐一顿。

普通人与孟凡这样的超能力者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所以这种战斗一开始就是不对等的。